紐西蘭學生簽證須知
首次申請者辦理學生簽證所須準備之文件:
- 學生簽證申請表格 ( 表格須填妥並由本人簽名 )
- 護照 ( 在離開紐西蘭時,護照尚須有三個月以上有效期 )
- 兩吋照片一張 ( 三個月內近照 )
-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 ( 須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
- 學費收據正本
- 住宿擔保書正本 ( 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住宿擔保人必須為紐西蘭居民或公民 )
- 財力證明 ( 住就讀時間長短,出具每個月紐幣 1,000 元以上的財力證明:若住宿費用已全部繳清,則出具每個月紐幣 400 元以上的財力證明;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擔保人名下之銀行存款證明 )
- 財力擔保書 ( 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
- 學生簽證申請規費 (NT$4,000)
- 體檢報告 (1. 將於紐西蘭就讀一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 -NZIS1007) (2. 將於紐西蘭就讀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課程者須提供一份結核檢驗報告 -NZIS1096)
- 警察紀錄證明書 ( 十七歲 ( 含 ) 以上申請人已於或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 )
- 全戶戶籍謄本 ( 英文 )
備註:
- 醫療保險雖非強制性,但所有海外學生都必須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因此特別建議學生加入醫療保險。
- 如就讀 3 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須於觀光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及學校。
- 學期內如常曠課或成績不良者,會直接影響您日後簽證申請。
- 新舊護照不可同時使用,請至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或各地移民局轉移有效簽證至新護照內。
- 如學校出具之文件正本無法即時取得,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仍接受由學校直接傳真到簽證組的文件。
- 若於 2 年內已繳交體檢報告者,可免於送件時繳交體檢報告,但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有權要求提出最新之體檢報告。
- 即日起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 信用卡 或 支票 付款,否則不予受理。
- 如需以郵寄方式在簽證核發後寄回護照,請檢附國內快捷回郵信封 ( 台北縣市為 90 元郵資;其他縣市為 130 元郵資 ) 。
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證組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5 樓 2501 室
電話: 02-2757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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